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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24/3/12 15:39:27   阅读次数:113
  本报讯 记者邵志媛报道 “一年来,商务部等部门指导九个试点地区紧紧围绕试点目标,明确试点任务,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12月18日,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周强在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推动试点地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总结推广一批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

  据了解,今年以来,商务部等14个部门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重庆、新疆九个地区开展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这也是推进内外贸一体化的一个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推进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一些改革创新,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在全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对于试点取得的初步成效,周强主要从四方面进行了介绍。一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地精心制定试点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建立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如上海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与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紧密结合;新疆将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写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报请国务院正式印发;湖南将试点工作纳入全省经济体制改革任务清单,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建立智库合作机制。

  二是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地围绕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主体,建设对接交流平台,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如浙江累计培育六批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827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84家,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江苏确定贸易型、生产型、平台型三类175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单位,强化跟踪服务培育。

  三是创新成果初步涌现。各地强化改革创新驱动,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创新。商务部也在收集整理各地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如北京以建设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为依托,探索数字贸易内外贸融合发展新范式,以数字技术促进内外贸协同联动;湖南结合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总结形成了一批具有特色的经验案例,其中建立工程机械二手设备出口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安全评估标准等8项经验,在全省逐步推广。

  四是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各地积极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如上海在保税区等重点领域推进便利化举措,压缩通关时间,畅通内销渠道;广东建立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合作机制,拓展“湾区标准”清单,持续提升三地制度、规则、标准对接水平;宁波积极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助力外贸企业融入双循环,2023年上半年,中国信保宁波分公司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总保额突破200亿美元。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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