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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销政策“礼包”为加贸企业降本纾困
发布时间:2020/5/19 7:39:35   阅读次数:473
  日前,海关总署出台55号公告,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将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只需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税收,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此外,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也于近日联合发布公告,自4月15日起,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从“两头在外”向兼顾“扩大内需”转变,支持“出口转内销”系列政策的叠加,帮助加贸企业降低内销成本,纾解资金压力,为加工贸易企业抗击疫情冲击增加了信心和底气,保障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目标的实现。

  “省下的每一笔开支都是雪中送炭”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全球产业链濒于停摆。加工贸易企业首当其冲,面临着需求端和供给端“双向挤压”。一季度加工贸易企业海外订单锐减,许多原计划出口的货物需要转为内销。此前,加工贸易企业进口的保税货物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出口或经批准内销的,海关除依法补征税款外,还应加征缓税利息。新政实施无疑为减轻企业压力带来了利好。

  “干加贸的都知道,出口转内销要征收一笔不大不小的缓税利息。在全国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省下的每一笔开支对我们来说都是雪中送炭。”苏州佳世达关务总监王峰的话,代表了不少加工贸易企业的心声。这家从事液晶显示器、投影仪等产品的加工贸易制造企业,2019年内销征税涉及货值2.67亿美元,缴纳缓税利息达80余万元。

  以外贸大省江苏为例,加工贸易进出口值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比例接近四成。根据南京海关对辖区502家外贸企业开展的问卷调查结果,46.82%的企业已开展出口转内销或非常希望开展。

  “一季度我们海外订单被取消了20%,很多计划出口的货物都转为了内销。”作为一家专门生产平面显示器核心零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喜星电子(南京)有限公司也受到了较大影响。该公司关务负责人季建友告诉记者,4月15日当天,公司一票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就享受到了免除缓税利息近2000元的政策红利。这样算下来,新政策全年能为企业节省资金约4万元。

  据南京海关统计,仅4月15日至18日的四天内,55号公告已为江苏的加贸企业减免缓税利息约31万元,预计全年将为省内加贸企业减免缓税利息约2000万元。

  助力企业整合生产资源

  与此同时,昆山综保区内的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也享受到了“选择性征税”给企业出口转内销带来的利好。

  “我们生产的印刷电路,成品和料件的税率差有4%~7%,一年的税差超过4000万元。”该公司关务经理张群兰表示,企业之前为了扩展内销业务,在综保区外设立了工厂。虽然税负减轻了,但租厂、管理、人力等方面的成本却增加不少。

  “现在有‘选择性征税’,我们区内的工厂可以同时对接国际国内客户,在享受税负优惠的同时,还能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张群兰说。

  “选择性征税”与以往的征税方式有何不同?据介绍,以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加工企业,其产品出区内销时,只能按内销时的状态也就是按成品征税。实施“选择性征税”政策后,区内企业可选择按成品或耗费的保税料件缴纳关税,这将降低区内企业的税负成本,有利于区内企业整合生产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南京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加贸货物免征内销缓税利息的政策出台后,口岸部门通过新媒体互动、电话沟通、在线辅导等方式大力宣传,并一对一指导重点企业规范申报,帮助辖区加贸企业第一时间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支持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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