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行业考试动态
关于举办高职高专院校国际商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4/2 12:10:23   阅读次数:411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提高高职高专院校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加快“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全国商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决定于2010年5月7日-12日在上海举办“国际商务专业课程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专题
  1、高职院校国际商务专业精品课程建设;
  2、高职院校国际商务专业实训室建设;
  3、高职院校国际商务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4、高职院校国际商务专业考证与行业岗位规范;
  5、高职院校国际商务专业改革与课程建设;
  6、参观国际商务专业实训中心;
  7、参观世博会。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掌握国际商务类专业岗位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的方法与技巧,提升国际商务类专业教师在工学结合背景下推进课程建设的总体设计能力;探讨国际商务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及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提高专业建设能力。
  三、培训对象
  全国各高职高专院校商贸类院系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0年5月7日-12日(7日报到,12日上午离会),上海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颁发证书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教育部人事司、高教司印制)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参加培训教师于2010年4月25日前将回执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基地(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21-68029034(兼传真) 68029033(兼传真)
  电子邮箱:icd-nec@126.com  nftdm@126.com  shbttc@126.com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填写报名回执及《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须由所在院校相关部门签字盖章。请将报名回执于规定时间内传真或E-mail方式传送到全国商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并以收到确认为准。
  2.报到时须提交《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原件及2张2寸彩色照片。
  八、收费标准
  培训费1200元/人(现金支付,含参观考察费)。食宿费用自理。

                                 教育部经济类教指委全国商贸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
                                        二○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1:高职高专院校国际商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通知文件
附件2:报名回执
附件3:高职高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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